江苏:自检督导结合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 2022-01-04 11:03
- 中国建设报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江苏省开展了持续整顿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统筹部署工作
实施工作要求。2021年8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八部门的通知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江苏省根据本省实际,在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房屋租赁、物业服务管理等方面增加了整治的重点内容。根据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13个区市制定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整治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实施步骤。
建立专门的工作班。为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江苏省成立了省市县三级专班,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班成员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改革、公安、自然资源、市场监管、银行保险监管、税务等部门。同时,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建立了专项整治联络制度,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向省有关部门和市县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实现工作联动。
落实整治责任
回应社会关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江苏省各市县设立了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整治举报信箱和专项整治工作专栏,对社会各界提供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查明责任部门,及时查处,逐一回应反馈,建立整改台帐。签约办理“12345”热线、市长信箱、人民来信等投诉举报渠道,规范二手房市场;盐城、镇江、泰州、宿迁等市聚焦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完善监管政策,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各方监管责任。
加强住房租赁监管。江苏省制定《全省群租房安全管理“清患安居”行动计划》推进群租房安全管理。苏州启动房地产经纪行业“红窗”建设;台州市通过建立动态积分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实时管理。
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江苏省制定了《关于以党建引领全面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以党建引领推进物业管理服务,不断提升全省物业服务水平。盐城试点巡回法院制度,成立巡回法院临时党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化解业主矛盾纠纷,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宿迁试点综合执法进社区,推动城管、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进社区开展综合执法,不断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优化人居环境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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