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公共权益 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入学

  • 2022-01-05 11:11
  • 观点地产网

近日,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长租房市场发展 切实保障租房者基本权益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提到,要切实保障租房者的基本公共权益,逐步实现租房落户,探索租房者子女就近入学。

据媒体报道,《意见》提出,无合法常住户口、稳定就业或符合当地人才引进规定的非本地户籍租户,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凭已登记的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根据自己意愿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可以在房屋所在地或者房屋所在社区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提到,在统筹考虑城镇化进程、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学校布局等基础上。一、按照“积极稳妥、量力而行、分步实施”的原则,要积极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租房者子女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探索创新分班、阳光班、统一管理等做法。切实确保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子女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

《意见》要求租房者享受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探索基于居住证为租房者接种疫苗、办理医疗保险登记等措施,让租房者享受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等健康服务。

提高租房者的就业保障。完善租房者就业支持体系,为持有已登记住房租赁合同的租房者提供免费就业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信息服务。

提出各地可进一步完善租赁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合理确定补贴范围和标准,结合实际动态调整,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可根据收入水平等因素对保障对象实行分级保障、分级补贴,不断简化申请程序和手续,优化审核发放流程,引导住房困难困难家庭和个人通过领取租赁补贴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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