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

  • 2022-01-06 15:30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房建〔2021〕5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制定发布了《湖南省商品房交易风险提示》。买房人买房时一定要提高警惕,时刻注意以下11个风险,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款、认购款、定金、订金的风险。

二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公示信息不一致是风险所在。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求购房人将购房款转入非商品房预售专用账户的风险。

四是开发企业仅以提供优惠购买为名签订线下合同的风险。

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购房首付款等名义销售商品房是存在风险的。这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6.房地产开发企业以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购房、出租出售、财产返还、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属于风险。

七、购买商品房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权利是有风险的。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销售或者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内容或者商品房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是风险。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规避限购政策是有风险的。

十、购房者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是有风险的。

十一、开发企业代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有风险的。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