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十四五”末 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 发放租赁补贴25万

  • 2022-01-13 11:13
  • 观点地产网

1月12日,《南京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正式发布。到“十四五”末,南京将建成保障性租赁住房15万套,发放租赁补贴25万份,惠及不少于50万户家庭和个人。

据了解,与公租房相比,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门槛已经大大放宽。《办法》规定,向项目区内无住房的居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关注新市民、年轻人等群体。项目区无房是指我和配偶在项目区名下无房。符合条件的市民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

为了筹集更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办法》明确通过新建、改建、存量盘活三种方式筹集,面积也有严格限制。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邢弢建筑面积主要为30-60平方米,原则上应控制在70平方米以内。已建成或已建成的项目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建筑面积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应超过90平方米。

据媒体报道,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生活和交通便利性也将得到保障。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要充分考虑城市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周边产业布局、人口发展趋势和区域住房存量现状,合理选址布局,主要安排在工业园区及周边区域、轨道交通站点附近以及配套设施相对完善的区域,促进职业与居住的平衡。

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办法》还公布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扶持政策。税费方面,租金收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按5%减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向个人和专业化大型租赁住房企业出租经济适用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水、电、气价格按居民标准执行。

经济适用房的租金会低于市场价格。规定,保障性租赁住房产权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每年或适时委托相关机构公布保障性租赁住房周边同一地段同等质量市场化租赁住房的评估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优惠租金标准确定为不超过评估租金的10%,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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