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补贴 每户不超过2万元

  • 2022-01-20 15:34
  • 观点地产网

1月19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东莞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号通知,其中提出2022年开展东莞市旧城区社区改造调查评估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1年至2023年,2000年底前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70%建成;到“十四五”末,2000年底前基本建成拟改建的老旧小区,力争2005年底前建成拟改建的老旧小区。

关于改造对象范围,规划提出东莞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对于2000年以前建成70%以上,其余2005年底以前建成的住宅小区,可以纳入老旧小区,一并改造。

拟征收纳入棚改范围的小区(含单体住宅楼)不得作为改造对象。符合自建或混合建设要求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将部队所属城镇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原则上应于当年3月31日前开工,9月30日前竣工。

在资金支持方面,将老旧小区改造纳入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对纳入城市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对供水、供电、供气、排水、弱电、消防、安防、生活垃圾分类、道路改造、建筑外立面改造等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容按改造实施费用(连同上级补助资金)的80%标准进行补助。对于其他类型的改造内容,将按改造实施费用的50%标准给予补贴(连同上级补助资金)。上述补贴财政按照户均不超过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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