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推出“专、特、新贷”提升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

  • 2022-03-18 11:12
  • 观点地产网

3月17日,从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为打造多元化的中小企业专属金融服务模式,激励更多中小企业走专业化创新高质量发展之路,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研究制定了《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实施方案》、《河南省“专精特新贷”业务风险补偿准备金管理实施细则》等,不断提高中小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据媒体介绍,“专专新贷”是指合作银行通过银行直贷、银银合作、投贷联动三种金融服务模式,向扶持对象发放的信用贷款。鼓励合作银行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不超过30%发放贷款。

《方案》明确了“专精创新”的扶持对象: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包括“小巨人”企业、“专精创新”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单个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的“专业化创新”业务累计授信额度分别为5000万元。

《方案》同时明确了申请“专特新贷”的流程:首先在“专特新贷”融资服务平台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提出融资需求和与金融机构合作意向;服务平台匹配企业信息和融资需求,推送给合作金融机构,合作银行自主审核发放贷款。

《方案》明确合作银企可以选择银行直接放款、银行间合作、投贷联动三种方式开展“专、特、新贷款”业务。

银行直贷是指合作银行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直接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授信额度。单笔授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2000万元,单个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的“专、特、新贷款”业务累计授信额度不超过本方案规定的上限。合作银行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鼓励3年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采用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准备金和风险分担模式。合作银行发放一年期贷款的,按照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30%补偿风险补偿准备金。每授信一年增加5%的风险赔付比例,单笔赔付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银行间合作是指合作银行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合作担保机构按照“见票即担保”的原则对其进行担保。鼓励合作担保机构降低担保业务收费。原则上最高年保证率不超过1.5%。单笔授信额度原则上不高于2000万元,单个企业在所有合作银行的“专、特、新贷款”业务累计授信额度不超过本方案规定的上限。合作银行贷款期限不低于1年,鼓励3年期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采取风险补偿准备金、合作银行、合作担保机构等方式分担风险。合作银行发放一年期贷款的,风险补偿准备金按贷款本金损失的30%对合作担保机构(合作担保机构和省再担保机构按风险比例分配)进行补偿,每授信一年,风险补偿比例增加5%,单笔最高补偿不超过600万元。

投贷联动是指按照“互荐共享”的原则建立天使创投基金合作库,合作取缔采用合作银行的风险补偿准备金和风险分担模式。合作银行发放1年期贷款的,按照合作银行贷款本金损失的50%补偿风险补偿准备金,每增加1年增加5%的风险补偿比例,单笔最高补偿不超过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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