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双薪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调整为80万元

  • 2022-07-13 15:41
  • 观点地产网

7月13日,河北省秦皇岛市政府发布《关于稳定全市经济运行的若干政策措施》号通知,内容涉及个人住房贷款,为房地产企业即建筑企业提供支持,延长受疫情影响人群的贷款期限,降低房地产企业的拿地成本。

媒体了解到,《办法》提出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二套为30%的政策,并执行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参照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下调20个基点的要求。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也将提高,单缴职工贷款上限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家庭贷款上限调整为80万元;购买绿色节能自住住房(二星以上)的贷款额度提高10%;二次贷款首付比例降低至不低于30%;将住房贷款年限控制线延长至30年。

同时实现“全家一人购房”。秦皇岛市缴存人全额购买本市新建自住住房的,夫妻双方父母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仅限一次)。还将提高租房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由海港区、秦皇岛开发区西部地区12000元/年提高到其他县区9000元/年。

其他方面,项目建设资金达到项目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时,方可批准预售。合理满足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别是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贷款需求,加大对建筑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的支持力度。

对因感染新冠肺炎而住院或隔离、因疫情被隔离观察或失去生活来源的人员,金融机构将通过合理延迟还款时间、延长贷款期限、延期偿还本金等方式,灵活调整还款计划为他们现有的个人住房和消费贷款。坚持延期贷款的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纯因疫情因素处理逾期贷款,不影响信用记录,免收罚息。

此外,《办法》还将着力降低房地产企业拿地成本,新出让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比例,按照不低于土地出让初始价格总价的20%确定。商业用地出让起始价可按不低于评估价的70%确定,住宅用地出让起始价可按评估价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不得低于土地成本,商业办公楼自持比例适当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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