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达72万元
- 2022-07-13 15:44
- 观点地产网
日前,云南省楚雄市出台15条企业取暖措施,旨在大力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实现稳定地价、房价和预期的目标,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措施有效期到今年年底。
支持住房刚性需求和发放住房补贴的措施。对在楚雄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的农业户口人员,网签合同(二手房交易合同)并缴纳契税的,市财政给予购房总价款1%的补贴。
同时,要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双职工分别调整为42万元和72万元,高层次人才、二孩和三孩家庭分别提高50%、10%和20%。
据此前报道,本市已提出“单双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分别调整为35万元和60万元”。
新措施还要求将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全面实施异地贷款政策。在楚雄州行政区域外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刚需扩大购买使用范围,职工在楚雄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除了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外,还可以申请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属于逾期,不作为逾期记录提交征信部门。
此外,在房地产企业方面,楚雄市也提出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并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
据了解,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企业,可以申请延期60天缴纳,属于分期缴纳。每期付款时间可按原合同约定时间延长60天。延迟付款(60天内)将不受违约金和利息的限制。
最后,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对房屋租赁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租房屋给个人取得的全部租金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减1.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将住房出租给个人,按照5%减1.5%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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