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区新建购买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补贴1%

  • 2022-07-19 11:43
  • 观点地产网

7月18日,徐州市财政局、徐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徐州市区购房补贴实施办法(暂行)》号文,对徐州市购买商品房进行补贴。

媒体称,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徐州市区(含铜山区、高新区、贾汪区、徐州经济开发区、港区)新建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不含在售商品住房,按该商品住房合同价款的1%给予补贴,不含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附属设施。此补贴以《商品住房买卖合同》首次网签备案时间为准。如果在发布日期之前已经在网上签署和备案的合同被取消并改为转售,则不在补贴范围内。

通知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支付全款(含贷款)后,由符合条件的开发企业直接将补贴返还购房人。开发企业持已备案的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商品住房销售发票、购房人已领补贴确认单、商品住房销售月度明细汇总表等,待区住建局申请结算。区住建局审核后向区财政局申请拨付资金。补贴资金结算时间为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每月25日前。

另据了解,补贴资金结清后,区住建局通知商品住房合同备案部门锁定该批商品住房,不得重复申请或发放住房补贴。对已发放购房补贴资金的商品房,需要解除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和开发企业按原路径分别返还该套商品房补贴。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