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冕宁:新房降价幅度不得超过备案价的20%

  • 2022-07-21 11:41
  • 观点地产网

7月19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冕宁县发布《冕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冕宁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内容涵盖公积金贷款、住房补贴、预售资金监管、降价、问题楼盘处置等。

据新媒体报道,《冕宁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要求加强新建商品房项目销售价格的引导和管理,引导开发企业在成本和市场导向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商品房价格,并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时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记录后10日内一次性公示房价。公示价格应当与备案价格一致,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同时不得低于备案价格20%以上。所报房价不得擅自调整。确需调整的,应当报房地产管理部门重新审核。

冕宁县还要求加快协调处置房地产开发项目遗留问题(针对问题建筑)。加快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同时,建立遗留问题处置机制。针对该县现有开发项目存在的土地整理、拆迁遗留问题、划拨和建设合同签订、不动产登记等具体问题,建立健全长效协调处置机制,组成专班,实行“一盘一策一领导”机制,限期及时协调处置。

另外《措施》建议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的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身职工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现行的30万元调整为40万元。

此外,《措施》还为乡镇国家工作人员、引进人才、县区一线教师、医务人员等提供住房补贴最高1000元/m2。

头条推荐
图文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