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布保障性租赁房项目认定办法标准包括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

  • 2022-08-25 11:30
  • 观点地产网

8月23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广州市保障性租赁房项目认定办法》的通知。

根据媒体的观点,该办法适用于通过以下渠道准备的保障性租赁房项目的认定:新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业和机构拥有存量新土地;工业园区新建工业项目配套用地;重建非住宅存量房;为新增建设供应新增国有建设用地;更新城市项目配置;

并且,城中村房屋等存量房依法出租经营;其他方式包括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发展、发展租赁住房试点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闲置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赁住房等政府闲置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等。

认定为保障性租赁房的新建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配租对象应是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的新市民、青少年等住房困难群体;采取集中租赁方式,房源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套(间);

此外,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具体由市场主体按照“企业可持续、市民可承受”的原则,结合享受的优惠政策,综合评估企业经营成本后确定。年租金涨幅不超过5%,且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同期涨幅。

此外,根据国有企业物业租赁管理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出租自有物业作为保障性租赁房的,单次租赁期限可放宽至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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