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全款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 写入预售证 多地公示

  • 2022-08-30 11:28
  • 观点地产网

8月27日江西省景德镇市住建厅出台多项措施,引导购房人将购房款全额直接打入监管账户。

据媒体报道,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自4月28日起,本市对中心城区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预售资金实行全程监管。

根据规定,开发企业应当配合购房人将购房款打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买受人在支付购房款时,应直接存入全部房款(包括首付、首付、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商品房全装修等。)进入监管账户。

为保障购房人对政策的知情权,景德镇发文明确,监管账号应写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商品房销售网站和监管部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示。

为规范和细化公示内容,使公示内容全面、准确、具有可操作性,市住建部门制定了公示模板《购房人须知》,并要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模板规范制作《购房人须知》易拉宝,从8月1日起在售楼部显著位置公示。要求各开发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在采购人签署《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后签订正式合同。

除了将全部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外,景德镇市住建部门提醒购房者,商品房销售购房前,应先仔细阅读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公示的《购房人须知》,充分了解全额房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的政策和操作流程,能够自主操作。

付款前,购房人可凭POS机打印的账户名称,核对市住建局门户网站公示的监管账户名称,确认无误后再付款。一旦购房款未打入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商品房买卖合同就无法网签备案,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要求各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引导购房人认真阅读《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中的条款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家逐一确认无异议后,必须签《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才能签正式合同。

企业或销售机构要求购房人将房款打入个人账户或非资金监管账户的,购房人应立即停止支付房款和签订合同,并拨打市住建部门电话进行投诉。

此外,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指导操作。除了要求各开发企业宣传《购房人须知》,签署《购买商品房风险提示》,还利用媒体、官网、微信官方账号平台,扩大政策宣传,宣传监管政策,公布操作流程,开通监管账号,让更多市民了解政策,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协调各银行机构,将监管账户作为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的支付账户,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实现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全程监管。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网签备案业务操作流程。原来,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打印合同并签字确认,购房款存入监管账户,然后网签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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