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房管局:9月1日前住房租赁企业须开设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 2022-08-31 11:26
  • 观点地产网

8月30日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公告,所有住房租赁企业必须在9月1日前开立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不开专门账户的,不允许备案,不允许享受财政支持。

新媒体称,根据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安排,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但尚未按《郑州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办法(试行)》(方正〔2021〕72号)要求完成住房租赁资金专用监管账户开立的住房租赁企业,须在9月1日前完成专用账户开立。

各住房租赁企业要选择与郑州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对接的监管银行,开设唯一的监管专用账户,按要求将承租人缴纳的租金和保证金纳入监管。新登记的住房租赁企业应在登记后10个工作日内开立监管专用账户。

后期郑州市将检查住房租赁企业是否开设专用账户,“双随机一公开”。对未开立专用账户的企业,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不得登记为住房租赁企业,或认定为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或享受财政支持,并抄送发展改革、电子邮件、税务等部门。依法进行联合惩戒,以净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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