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买预售商品房的购房者可以代扣公积金交首付

  • 2022-08-31 11:27
  • 观点地产网

8月31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媒体称,购房人在缴纳定金并与开发企业签订《购房认购书》 《承诺书》后,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所在县管理部申报。提取金额将被冻结,公积金中心在出示网上买卖合同和首付款发票(现房还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后,将提取金额转入开发商约定账户。

符合下列条件的,职工(含产权共有人)及其配偶可先向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代扣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额支付首付款: (一)在惠州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预售住房和现有住房)。(二)《购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承诺书》由所购商品房的房地产企业、购房职工(含产权共有人)及配偶共同签署。

同时提取额度为:购房职工(含产权共有人)及配偶累计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房认购书》约定的首付款;购房合同中有其他无直接血缘关系的共有人,有产权比例的,按约定比例提取;产权比例不分的,按人数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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