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婷国际收到深交所的监管函 原因是回购股份未达到预期计划的下限

  • 2020-08-21 16:43
  • 观点地产网

8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深圳黄婷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发出监管信.

监管函显示,2019年1月29日,黄婷国际披露《回购报告书》,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其中,a股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2亿元,回购价格上限为8.9元/股;b股回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1亿元,最高回购价格为每股4港元。本回购决议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视点房地产新媒体获悉,截至2019年12月24日,回购实施期已过,黄婷国际回购5,369,102股a股,回购金额为2273.77亿元(含交易费用),回购816,648股b股,回购金额为209.9亿港元(含交易费用),与本次回购计划的下限相差较大。

由于回购金额未达到预期,黄婷国际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2.1条、第11.11.1条和第4条的规定。

此外,8月7日,黄婷国际发布了收购深圳黄婷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度公告.近日,黄婷商务服务已完成股权转让等相关工商变更的登记备案手续,并获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黄婷国际控股股东苏州贺锐九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3,383,19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后,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到2%)。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限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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