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租赁市场专项资金“稳定租金”商品房项目最高补贴1500元/平方米

  • 2020-09-03 09:58
  • 观点地产网

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圳市财政局发布了《深圳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通知,内容涉及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申请条件、支出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企业申请专项资金的申报和审核、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和方法等。

观点房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内,企业补贴项目包括住房集资建设、集资建房租赁住房,包括新建项目、改建项目、“稳租”商品房项目和盘活存量项目;出租房屋的日常运营、日常运营;贷款利息补贴、租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贷款利息或租赁住房项目经营贷款利息;基础数据采集,按规定提交租赁房屋基本信息和租赁合同信息,并完成合同网上签约记录(或合同信息采集);评估和奖励类别。

上述补贴范围对应的工作时间为2019-2021年。

在专项资金的发放标准和方式上,租赁住房的筹集企业将根据项目类型和标准发放专项资金。其中,新建项目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800元/平方米;改建工程,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300元/m2。

对于“稳定租金”商品房项目,如开发单位承诺租赁五年以上(自签订合作协议或承诺书之日起),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1200元/平方米;开发单位承诺连续租赁10年以上(自签订合作协议或承诺书之日起),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即1500元/平方米。

对于既有项目的改造,按房屋建筑面积计算,150元/平方米。

此外,对于经营和管理租赁住房的企业,根据住房建筑面积,按1元/平方米/月进行分配;对于使用开发建设贷款或经营性贷款的企业,试点期间产生的贷款利息按照银行发放的贷款额度予以补贴,实际贷款利率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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