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出台新政 涉及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和限购要求等

  • 2020-09-04 15:23
  • 观点地产网

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无房家庭认定标准、住房贷款、限购政策、无房家庭认定等进行了调整。

观点房产新媒体了解到,《通知》年限购政策有所完善,明确了在本市限购范围内,通过父母依靠成年子女在本市定居的,必须能够以独立购买者身份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三年。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还对无房家庭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明确了本市限购范围内未婚、单身30岁以上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以及本市限购范围内离婚、单身3年且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均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对于市场,《通知》加强了热卖商品房项目的销售管理。对于热销商品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优先满足无房家庭购房需求的原则制定销售计划,提高无房家庭的住房倾斜率,住房倾斜率达到80%。无房家庭优先购买的房屋,自网上签订销售合同并备案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

此外,《通知》要求加强土地市场监管,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优化供应结构,继续实施住宅用地“限价和竞争性地价”出让方式。同时,要定期披露土地出让计划和出让土地的启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此外,建议加强住房贷款的审慎管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统一税收政策,在市内购买新的商品房,只在办理住房房产证时缴纳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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