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置地以2.66亿元人民币收购沈阳电暖气项目公司26%的股权

  • 2020-12-24 17:21
  • 观点地产网

12月24日,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宣布,为推动沈阳项目发展,拟以人民币2.66亿元收购沈阳电采暖厂项目公司26%的股权。

据媒体报道,12月24日,华润置地间接全资子公司沈阳润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方)与沈阳金山能源有限公司(卖方)就股权买卖达成本协议。

根据协议,卖方有条件同意出售,买方有条件同意购买出售股权(占目标公司注册股本总额566,380,000元的26%,已于协议日期全部付清),总对价为人民币2.66亿元。

目标公司为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56638万元。在中国沈阳经营一家电采暖厂,主要从事电力和热力生产销售、能源勘探、能源储备咨询业务及相关服务。目标公司持有申海热电60%的股权,申海热电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从事供热、蒸汽、热力开发和热水销售。截至2019年12月31日,目标公司经审计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674,992,452元。

本公告日,目标公司由:(一)第一股东(华润电力全资子公司,华润电力已发行股本约62.94%间接由华润(集团)持有,华润(集团)最终归华润所有);(二)卖方拥有26%的股权;(三)第三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全资拥有)拥有13.2638%的股权;(四)第四股东(最终归国家电网公司所有)拥有6.6212%的股权。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国有企业,主要从事电网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上述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第一股东持有54.115%;买方拥有26%的股份;第三股东拥有13.2638%的股权;而6.6212%归第四股东所有。

公告称,华润置地参与了在中国沈阳开发的一个战略合作项目,负责在政府收回土地并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程序取得土地后,对大东区部分区域(包括电厂所在区域及周边区域)进行再开发。虽然本集团已购买土地进行再开发,但作为政府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本集团的部分条件,该土地只能在电厂关闭后交付给本集团(包括该土地的再开发计划只能在当时实施)。

截至本公告日期,发电厂仍在该土地上运营,且未就关闭发电厂的预期日期及/或本集团何时可拥有该土地达成共识。为提高生产力及防止土地重建项目的成本超支及延误,本集团认为有必要有效地监控、控制及实施该地区发电厂的关闭、搬迁及拆除(「施工前程序」),以便安全、有效及及时地进行后续规划及施工工作。

华润置地董事会认为,收购拥有电厂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不包括华润电力集团拥有的股权)将使集团能够利用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与华润电力集团合作,有效监控和实施上述施工前程序。视其他股东(第一股东除外)的意向及目标公司的市场情况,公司计划适时进一步收购目标公司剩余的19.885%股权,以便本集团与华润电力能有效合作,及时落实开工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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