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能置业100%股份6.83亿 拖欠租金9088万

  • 2020-12-30 16:44
  • 观点地产网

根据上海联合资产产权交易所的公告,深圳市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将以人民币682,944,700元的价格上市转让。信息披露日期为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27日,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68,294,500元。

从房地产新媒体公告看,深圳市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3日,注册资本7200万元,属于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独资企业,深圳市能智汇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的股份。

根据目标企业数据,截至2020年9月30日,营业收入为0,利润总额为-498.92万元,净利润为-498.92万元,总资产为4639.27万元,所有者权益为4419.65万元。

此外,根据2019年12月31日的评估(2020年10月18日批准备案),目标企业资产账面总价值为5140.91万元,预计价值为68514.1万元;负债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合计均为219.63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4921.28万元,净资产评估值与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为68294.47万元。

公告暗示目标企业也卷入民事诉讼。

根据该公告,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合同注册号:申(付)0003605),2003年6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与深圳市和欣一佳新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佳公司”)签订了《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合同,租赁房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路新一广场花园1-2层裙楼,月租金为744,990.51元年租金总额比上年租金总额增加3%),合同期限为2003年6月1日至2018年5月30日。

自2015年4月起,由于深圳市新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物业”)发票变更及新一佳公司资金短缺,新一佳公司未能按期支付租金。

2016年12月21日,申诉人新能置业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查封、扣押、冻结以新一佳公司、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名义价值23,409,503.2元的财产,担保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产保全保单担保。

2017年10月26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2016)粤0307民初18618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原告新能置业与被告新一佳公司之间的《房地产租赁合同》于2017年8月27日解除;被告新一佳公司依法向原告支付了全部欠款人民币30,283,351.39元及滞纳金,但被告一直未支付。

2017年12月27日,新能置业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被申请人新一佳公司的债权纳入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的债权申报范围,并于2018年4月20日向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金额30,562,534.26元(暂至2017年12月13日,后续占用费继续索赔)。

2019年11月16日,新能置业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人新一佳公司和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2020年3月20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查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粤03号民事裁定,受理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至此,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终止执行。

2020年7月,新能置业向破产清算组申报入伙费60,319,721.59元(2017年12月14日至2020年3月31日,后续入伙费继续索回)。

截至目前,新能置业已于2018年4月20日和2020年7月两次向破产清算组申报债权金额人民币90,882,255.85元,这是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欠新能置业的租金,这是新能置业根据法律和合同应收到的金额。但由于新一佳超市有限公司已经破产清算,具体的债务偿还金额尚未确定。本次债权申请中,最终赔偿金额将通过深圳能智汇公司收回,不会对本次股权交易造成任何损失或影响。因此,该审计不包括在范围内,并且在评估中不考虑该或有索赔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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