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预测楼市连续7年:2021年房价将上涨5%左右
- 2020-12-31 13:44
- 中房报
房价总能牵动每个人的心。站在年底和年初的交界处,预测2021年楼市走势引起了特别的关注。
12月2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研究所发布《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20-2021)》,对明年楼市做出五大预测:
一是2021年全国房价平均上涨5%左右;二是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可能保持正增长,创历史新高;第三,房地产投资速度将下降,保持在7%左右;四是中心城市、大都市区、城市群复苏较好甚至过热,而其他城市复苏较慢,部分城市甚至处于衰退状态,分化可能扩大;第五,市场风险有望进一步下降,但仍存在大起大落的风险。
报告还建议,一些热点城市和多次禁止房地产投机的城市应率先加快试点征收,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征收房产税。
值得注意的是,从2014年到202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连续七年出版《住房报告蓝皮书》,都预测了新一年的房价走势,并给出了具体数值。其中,预计商品房均价2014年上涨7.6%,2015年上涨1.2%,2016年上涨3.9%,2017年上涨3.4%,2018年上涨4.2%,2019年上涨7.6%,2020年上涨6.1%。
从总体趋势来看,中国的房价近年来一直在上涨。从具体数据来看,考虑到2020年“黑天鹅”疫情的影响,社科院预测的涨价幅度实际上是保守的。
2020楼市走过V型曲线
很多时候市场是一条连续线下来的,今年的行情决定明年的行情。回顾和分析2020年的房地产市场,将有助于对未来一年做出更好的预测。
第三方机构数据显示,房价方面,2020年1-11月白城新房价格上涨3.19%,其中一线城市上涨3.77%,二线城市上涨3.32%,三四线城市上涨2.26%。尤其是珠三角、长三角地区,新房价格涨幅同比明显扩大。
到2020年11月,全国房价平均水平突破万元,均价达到10071元/平方米,同比增长7.9%。
土地出让方面,2020年1-11月,全国300个城市住宅用地成交9.3亿平方米,同比增长6.3%;转让费4.4万亿元,同比增长17.8%;交易底价为4698元/平方米,同比上涨10.9%。
售房方面,2020年1月至11月,100强房地产企业销售业绩持续增长,已有32家房地产企业进入千亿行列。其中,超营、一营、二营的房地产企业平均销售增长率在10%左右。
从数据上看,虽然受疫情影响,年初房地产市场一度按下暂停键,但楼市的上行增长趋势并未改变。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报告,在过去的一年里,住房市场经历了一个V形的变化,其空间分化减弱。
住房市场首次经历了快速下跌,然后转向边际下跌。首先,全国房价增长经历了一个下降、回升、稳定的过程;其次,住房销量再创新高,住房开发增速有涨有跌。第三,房地产投资经历了一个从突然下降到稳步恢复增长的过程,对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
全国住房开发投资增速呈V型变化,月度同比增速从2019年10月的12.56%下降到2020年2月的-15.99%,然后逐渐上升,2020年10月达到14.27%。
第二个空间,房价的空间分异减弱。首先,房价大幅下跌,空间演变放缓,城市数量和速度下降
“什么决定房价,长期人口,中期土地,短期政策。”恒大集团首席经济学家任泽平的这句话,几乎被业内视为金科玉律。尤其是货币政策,对房价走势至关重要。
受疫情影响,2020年货币政策普遍宽松,融资成本处于历史低位。虽然监管部门在房地产行业采取了严格的融资控制措施,但整体融资环境并不差。
2021年货币政策会如何走向?最新的调子发布了。
12月29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0年第四季度例会。会议强调,仍将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稳字当头,不急转弯。稳健的货币政策应灵活、精确、合理、适度,保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把握政策的时效性,保持对经济复苏的必要支持。
“一是货币政策稳健基调不变,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急于转向;二是不搞‘急转弯’,即考虑到经济增长已经逐渐恢复,即使要调整货币政策,也是相对稳定微调的,不应该有大幅度的收紧和调整。”智信投资研究院院长兼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
现在货币政策没有收紧,意味着房地产至少在短期内可以继续享受货币宽松的红利。
中国社会科学院的报告也预测了2021年房地产市场的总体乐观趋势。房价方面,预计2021年商品房价格同比增速可能下降,维持在5%左右;销量方面,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速可能保持正增长,创历史新高;投资方面,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速将下降,保持在7%左右。
具体而言,2021年上半年,房地产投资增速将保持恢复性增长,2-4月至6月同比增速将大幅上升,6月后将正常上升,且年、季变化趋势稳定持续。
2021年楼市形势总体乐观
中国社会科学院预测,住房的转折点将在“十四五”期间到来。“本来估计2025年住房会有一个绝对的转折点,就是住房销售绝对量下降,可能会提前。”
但报告也表示,虽然总量可能下降,但基数大,住房需求、供给和投资总量仍然很大。从家庭类型来看,虽然中高收入家庭的住房可能出现了过剩,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尤其是对经济适用房的需求,仍有很大的缺口需要填补。
从空间类型来看,有四种类型的机会领域:
第一,在人口集中的地区、大都市地区和城市群的次中心、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周围,住房仍然短缺;二是人口多、经济发达的二线城市及周边区域城市;三是人口多、经济发展快、交通便捷的中西部三四线城市;四是环境、文化、旅游、休闲、养老资源独特的城市。
同时存在四种类型的风险区:城市群外城镇萎缩、资源枯竭型城市、四五线以下欠发达城镇、边境偏远城市。
从物业类型来看,中国的房地产发展将从数量向质量转变:智能化、绿色化、多功能化、品牌化的趋势和特点将越来越明显。从风险来看,一些城市的高房价和其他城市的高空置率并存,住房市场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存在。
“总体来看,房市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普遍过剩,逃逸序列会更严重,但结构性潜力依然存在。”据报道。
住房拐点将提前来临
量化住房需求政策、住房供给政策、住房用地政策、住房金融政策、住房税收政策等具体政策目标和有效边界。各种政策目标和有效边界的结合被缝合,使得各种政策目标和优势的有效边界始终处于无缝状态。
二是规划建设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国家住宅空间体系。
首先,构建了以都市圈为单位和主体的地方和国家居住空间体系。其次,围绕住宅建设以都市圈为主体的公共产品空间体系;第三,围绕住宅,构建以都市区为主体的建设用地空间体系;最后,探索以大都市区为主体的住房、土地和公共产品一体化的长效机制。
第三,加快开征房地产税,促进长效机制建设。
建议在一些热点城市和多次禁止炒房的城市率先加快试点征收,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开征房产税。坚持“立法先行、加快立法”、“全权授权、地方负责”、“循序渐进、循规蹈矩”的总体思路,仅对新交易或转让(包括赠与和继承)的非经营性住房家庭征收房产税制度,对拥有存量住房但暂不交易或转让的住房家庭暂不征收房产税,按照一定的税率、税基和门槛征收房产税。
第四,启动“租售结合”的“新市民住宅工程”。
首先,建立“租售结合”的住房制度;其次,实施“322”新市民住宅项目,即空间潜力、商业潜力和人群潜力三大潜力,大都市周边和城市主城区两大空间,购买和租赁两种形式;第三,着力完善新市民租赁住房制度;最后,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机制。
第五,探索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的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首先,改革现行住房公积金基本制度,建立和完善住房公积金基本制度;其次,重建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最后,以住房公积金为主体框架,建立政策性住房金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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