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交通基建继续租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几个单元

  • 2021-01-04 16:42
  • 观点地产网

1月4日,越秀交通基建宣布将向控股股东越秀集团租赁位于广州国际金融中心(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多处房产,以满足运营需求。

根据媒体查看公告,该租赁合同涉及7份租赁协议,包括广州国际金融中心附属楼1701A至1701E、601F和440A单元。

广州国际金融中心附属厂房1701A单元至1701E单元、601F单元、440A单元。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三年(附属厂房440A单元除外,其租赁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一年)。

公告显示,上述租赁协议的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62元(以下项目除外:601F单元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31元,附楼440A单元月租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202元);房租按季交;如果承租人遵守了相关租赁协议的条款,则第一个月和第十三个月的相应租金将得到豁免(租赁协议G除外,该协议未规定租金豁免)。

越秀交通基建表示,由于集团运营需要,集团需要在广州租一间办公室。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位于广州的黄金地段,所有租赁协议下应付租金均为当前市场租金。自2012年起,本集团使用广州国际金融中心的部分物业作为办公室。因此,租赁物业作为本集团持续经营发展的物业是一个合适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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