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TOD轨道内的旧改造项目将以招标、拍卖、挂牌的形式公开出售

  • 2021-01-15 16:49
  • 观点地产网

1月13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发文《东莞市轨道交通TOD范围内城市更新项目开发实施办法的通知》。

根据媒体咨询的文件,TOD范围内的旧城改造项目是指全部或部分更新单元用地位于国铁及城际轨道交通车站周边800米半径内、城市轨道交通车站周边500米范围内、车辆基地范围内,或经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TOD发展领导小组批准的旧城改造项目。

根据《通知》,项目坚持“先规划,后用地”,改造方式包括政府主导、土地所有者自行改造、单一主体挂牌投资、按照《东莞市城市更新“旧项目”处理措施》约定的“老项目”。

其中,在重要地点的核心地区,例如枢纽地点和城市级地点的市区重建计划,原则上应采用政府主导的方式。

同时《通知》明确政府牵头的旧城改造项目,由市轨道交通局会同市土地储备中心和当地乡镇、街道(公园)通过收回、收购、征用等方式进行征收和储存,并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公开出售。

此外,在TOD范围内的市区重建项目实施期间,政府的收入分为物业和收取的地价。其中,由土地所有者自行改造的项目,产权比例为0-2,政府占25%,土地所有者占75%。项目容积率大于2的部分,政府占30%,土地所有者占70%。

本实施办法自1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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