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新政:购买套房不满5年加强限购限售和税收调控

  • 2021-01-27 13:53
  • 观点地产网

1月27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从限购房、限售房、调税、无房家庭认定标准、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等方面进一步加强调控。

此外,《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原政策不一致,以《通知》为准。

据视点地产新媒体报道,《通知》进一步加强了住房限购,规定在本市落户不满5年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一套住房。同时还规定,本市限购范围内的房屋赠与他人的,赠与人必须在限购范围内购买三年,受赠人家庭必须遵守本市限购住房政策(不含遗赠)。

《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对房屋销售的限制,规定在本市限制范围内,新建商品房项目经公证、抽签公开销售的中标率小于等于10%的,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优先考虑满足无房家庭住房需求的热点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商品房,自取得房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在调税方面,《通知》进一步加强了调税力度,明确在本市限购范围内,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税期限由2年调整为5年。

《通知》调整了《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于2018年4月4日生效,新增了一类无房家庭:2018年4月4日后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转让房屋的,在本市限购范围内三年内无自有房屋记录的,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通知》还完善了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政策。明确从《通知》发布之日起,高层次人才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转让住房的,必须享受3年无自有住房记录的高层次人才优先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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