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是否计划禁用充电宝?Xi的新规定征求意见 引起热议
- 2021-03-29 17:44
- 成都商报
3月26日,交通运输局在官网上公布了《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守则》),并从现在起至4月1日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车站和列车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起了Xi市民的关注。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背离了以人为本的核心,有“一刀切”的嫌疑。
对于这份征求Xi地铁意见的草案,Xi市民热线和Xi轨道交通办公室负责地铁运营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尚未收到正式通知。
网友:有“一刀切”嫌疑
据Xi市交通运输局官网3月26日发布的《守则》,记者看到其中列举了乘客禁止进站的18种行为,包括:擅自操作带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和开关,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应急或安全装置;损坏车辆、站台门、自动售检票、液晶显示屏等设备,干扰通信信号、视频监控等系统设备;拦截列车,在列车车门或站台门提示报警时强行上下列车,车门或站台门关闭后再取车门;在车站和火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设备.
其中,“在车站和火车上吸烟、点燃明火、使用移动充电物品”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公共安全第一,任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但也有网友质疑,这种规定难免有“一刀切”的嫌疑,加大了危险和焦虑的可能性,忽视了以人为本的出发点。
对此,记者首先拨打了Xi市交通运输局值班电话,工作人员表示,这项规定的出发点是考虑地铁运行中使用充电宝的危险性,但具体情况需要咨询轨道地铁公司。随后,记者询问了Xi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尚未收到征求意见稿《守则》的通知,该规定的具体情况尚不清楚。记者还拨打了Xi市民热线,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接到通知。
调查:多地有限制规定
据记者搜索,之前全国很多城市的地铁都发布过相关的充电宝限制。
根据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交通委员会2017年4月20日发布的《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包含“标称容量之和超过2万毫安的充电宝”。据媒体报道,《武汉市轨道交通禁止乘客携带物品目录》新版已经实施。
携带充电宝和总容量超过2万毫安锂电池的乘客将被禁止乘坐地铁。目前,武汉地铁各站已经按照新的目录开始安检。据武汉地铁负责人介绍,充电宝和总容量2万mA以上的锂电池被列入名单,完全是出于对乘客安全的考虑。
2019年6月15日,昆明市公安局发布实施《关于公布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的通告》。根据目录,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总容量不超过2个(含),单个容量不超过2万毫安(含)。违者将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据报道,2019年,无锡地铁全面禁止共享收费宝。目前,无锡地铁站已将所有共享充电宝撤离,并明确规定禁止在地铁站和商店放置共享充电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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