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炸弹App一审因盗版影视侵权被罚款130万元

  • 2021-05-25 17:56
  • 中国网科技

5月25日电据中国法院公开网消息,近日,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上海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侵权案件(案件编号:(2020)京0491民初20143)。

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上海思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罚款130万元,判处王(公司创始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四年表现好的,不需要服三年刑),并处罚金24万元。

此外,公司剩余26人也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并处罚金30万元至九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最后一人改日判刑。

据中国反侵权打假工作网报道,2020年6月,静安区检察院以平台擅自上传大量来自美国、日本、韩国的影视内容,并收取会员充值费、广告费等罪名,逮捕了包括第一炸弹App创始人王在内的犯罪嫌疑人,共非法获利3418万元。

据公开信息,上海思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7月,2015年5月正式注册为第一弹,二维社交平台。平台主要从事多元化的交流社区,为年轻用户提供娱乐、动漫、游戏等服务,已有游客网、爱奇艺等多家公司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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