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账户无真实身份信息或未使用互联网平台服务

  • 2021-10-27 11:07
  • 工人日报

国家网办26日公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信息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用户账户用户注册账户时,应当与互联网用户账户服务平台签订协议,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征求意见稿》要求,互联网用户账号用户注册使用的账号名称信息,不得有伪造、假冒、编造的党政军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组织的名称和标识;不得伪造、冒用、编造新闻媒体的名称和标识,不得擅自使用新闻、报道、报刊等具有新闻属性的名称信息。

征求意见稿提出,互联网用户账户服务平台应遵循“后台实名、前台自愿”的原则,要求互联网用户账户用户在注册账户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互联网用户账号服务平台不得为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服务,不得冒用组织和他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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