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示网购不要盲目相信“直播评价”
- 2022-07-26 11:38
- 中国消费者报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近期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尤为活跃,涉及网络消费的投诉举报占总量的39.04%。其中,超过42.67%的投诉举报集中在网络平台经营者,在投诉举报总量中的比例持续增长。为此,该局提醒消费者在网络平台购物时注意以下四个方面。
仔细了解运营商的宣传信息。购物前应仔细了解商品信息,注意商品和服务的真实质量是否与经营者的宣传承诺一致,经营者是否利用不真实的交易评价,不要轻信私下承诺或绝对化的宣传。尽量选择大的、成熟的、信誉高的网购平台和卖家,提前多关注网店的信誉、交易记录和交易评价反馈。同时,要理性看待经营者开展的优惠券、折扣、赠品等促销活动,不要被过低的价格所吸引。对于打折商品,货比三家,多货比三家,了解商品的市场价格,验证折扣的真实性。
认真了解运营商的投诉和举报。为客观真实地公开经营者被投诉信息,四川省市场监管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运行。消费者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信息系统(四川)本地渠道、四川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或直接访问网站(3358182.131.3.11:18090/)进入公示系统,查询近一年来全省企业被投诉情况及投诉解决成功率。
仔细了解退货退款和售后服务的细节。在网上购买商品时,应选择网络平台经营资格证书齐全、依法“亮照规则”、信誉良好、服务规范、售后有保障的平台经营者。检查经营者是否明确告知退款规则,退款主体责任是否明确,承担退货运费责任,避免经营者滥用无理由退货权排除规则。比如规定购买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提交订单视为同意不退换货。同时,要保留发票、电子订单、支付页面等消费凭证、交易聊天记录、产品宣传和服务承诺、直播平台记录等信息。
注意商品的价值和价格是否基本匹配。对于“直播购物”和“网络名人带货”,要慎重选择网络平台和购物渠道,不要盲目相信“直播评价”。如果同类商品的价格比市场低太多,就要慎重选择购买。同时要注意查看商品的质量参数和保质期,防止商家“以次充好”,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如果是贵重商品,最好录一段从开箱到使用的视频,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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