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保护面临来自互联网的新挑战 大白鲨成为美食博主的“盘中餐”

  • 2022-08-08 11:40
  • 科技日报

网络名人中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反映了互联网经济下对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的新挑战。要加强对网络名人及其粉丝的法制教育,加大执法打击力度。在全面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的过程中,提高网民的相关素养应该是重点之一。

谢毅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近日,美食网一位名为Tizi的网红博主拍摄了一段煮、烤鲨鱼的视频,引发热议。据科普博主介绍,这条鲨鱼是国际濒危野生动物食人鲨(又名大白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7月31日,四川南充警方称,提子视频中的鲨鱼经鉴定确实是一条食人鲨。8月1日,南充市农业农村局回应称,食人鲨源于福建沿海,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我们正在联系相关司法检测部门,检测食人鲨是幼体还是成体,以便评估其价值。”

这个案例将网上野生动物保护的话题带入了我们的视野。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正在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另一个战场。为什么危害野生动物的视频可以在网上公开传播?监管部门和平台应该采取什么措施让网络继续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新战场?

危害野生动物的视频现身网络

在食用濒危动物的网络名人中,“提子”并不是个例。去年,海南省潭门海岸派出所接到举报,微博中一位名为“郭庄本人”的博主录制了一段烹饪和食用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蜗牛的视频。经查,青在琼海市潭门镇渔业有限公司以7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只长约15厘米的法国蜗牛,并赠送给博主邹某庄。邹某庄将蜗牛放入盘中煮熟食用,并录制了过程视频,发布在网络社交平台上。

除了食用和保护动物,直播动物和非法抓捕也是伤害野生动物的行为。据中国之声《新闻超链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报道,最近,网上出现了几个用猴子直播卖货的饲养员主播。这些猴子穿着奇装异服,上窜下跳,常常活到深夜,让人直呼有虐待动物的嫌疑。名为“翠花九彩”的主播团全程直播猎杀“国家三级保护动物”野生竹鼠的过程。捕获后,他们用树枝激怒捕获的两只竹鼠,引诱它们相互打斗,致使其中一只被咬得血迹斑斑.

“上述行为明显不文明,与生态文明社会建设要求的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格格不入,与公序良俗背道而驰。”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谢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食人鲨已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二,也已被我国渔业管理部门批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任何未经授权的使用都是非法的。“养孩子”的行为违反了《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违反了第三十条关于禁止生产、销售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成的食品的规定,违反了《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关于禁止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规定。北京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瑜也表示,网络名人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非法购买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她可能面临至少五年监禁或拘役,并被罚款。

广东省科学院动物研究所研究员胡会建表示,各种猴子都属于国家保护动物,人工饲养猴子需要经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等。如果个人或单位没有申请相关的,人工繁殖猴子是违法的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和过量食用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构成了极大的威胁。为什么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和乱吃屡禁不止?

谢毅表示,网络名人中野生动物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反映了互联网经济特别是自媒体经济快速发展下,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面临的新挑战。

“就网络名人而言,可能有两种情况。第一,他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而且是无意的,也就是不懂法,违法了;二是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法故意的,也就是明知法律仍然违法。”谢毅认为,对于前者,要加强对网络名人和粉丝的法制教育;对于后者,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

“无论哪种情况下都是违法的,网络名人和粉丝的行为都是不文明的。这也说明,在全面提升公众生态文明素养的过程中,提升网民的相关素养应该是重点之一。”谢伟强调说。

网络成为野生动物保护的新战场。为加强打击网络野生动物非法贸易和过量食用行为,2017年,中国首个打击网络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互联网企业联盟成立。2021年,该联盟已从其平台删除或屏蔽了超过1160万条关于濒危物种及其产品的信息;2020年,中国互联网协会正式发布《网络平台非法野生动植物交易控制要求》团体标准,为中国互联网企业打击网络非法野生动物交易提供了实施标准和参考规范。

中国互联网企业通过建立联盟、制定出版团体标准、删除非法广告等方式,在打击非法野生动物贸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谢毅表示,但由于监管对象多、监管时间长、监管任务重等原因,互联网成为“监管难点”,需要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在自媒体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名人向粉丝播放虐待野生动物等不文明或违法视频的行为,是围绕互联网行业自律应该重视的新命题。

网络已成野生动物保护新战场

为了加强对野生动物的保护,许多国家都加强了对野生动物的保护,动植物检疫和防疫。

立法。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直接涉及野生动物的法律主要包括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动物防疫法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同时,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关联的还有环境保护法。

谢屹说,与传统的野生动物保护相比,网络领域野生动物保护更具有特殊性。比如上述的野生动物虐待事件传播快、影响面广、查处的时滞性强。加强管理部门、互联网行业的合作很有必要,管理部门应促进相关制度的完善,互联网企业须切实履行好自律义务。

“比如针对上述涉及非法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应将相关网红列入黑名单,还可组织一批因此类事件受到处罚但已改正的网红,开展现身说法,增强网红和粉丝们的法治意识。”谢屹强调,没有粉丝,就没有网红。还应从粉丝下手,政府和社会形成合力,共同关注和提升广大网民的生态文明素养、公益心和公德心。对于屡次涉及网络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事件的粉丝,也应给予警示。

每个网红滥食案例的背后,基本都存在着野生动物的非法交易。谢屹说,随着互联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互联网平台上的野生动物保护问题应得到更高的关注,需加大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问题的力度。

“还要加强涉野生动物案件的行刑衔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科规划办公室主任路磊研究员说,要利用各地区已有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两法衔接”平台,完善涉野生动物保护案件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同联动,包括市场监管部门、林业部门、环保部门等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与野生动物交易密切相关的邮政管理部门、网络平台监管部门等,开展定期互动。

国家林草局动植物保护司副司长万自明也表示,为实现治理网络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的综合长效机制,主管政府部门需从立法立规、执法监管、部门协调等多个层面完善管控机制。正在修订中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进一步明确网络平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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