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将范冰冰告上法庭!“爱美之神”刚刚被吴秀波公司起诉

  • 2020-09-01 10:18
  • 中新经纬

31日,有报道称乐视将范冰冰告上了法庭。根据天燕查APP的数据,近日,无锡爱美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追加了一份法院公告。原告为乐视电影(北京)有限公司,被告为无锡爱美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和范冰冰。受理此案的法院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将于9月14日上午9: 00开庭审理,本案涉及的是一项履行合同纠纷。

中信经纬的委托人从中国庭审公开网获悉,乐视电影(北京)有限公司与无锡爱美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演出合同纠纷一案将于9月14日进行现场直播。该页面显示案件编号为(2020)北京0105民初3116,开庭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

根据法律解释,履行合同纠纷是指因履行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终止而产生的纠纷。表演合同是指双方同意一方为另一方表演文化节目,另一方支付报酬的合同。表演者的主要义务是根据质量和数量按时履行合同。表演者应根据合同亲自表演,不能被他人代替,这是由表演合同的个人属性决定的。

据公开信息,无锡爱美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制作、发行和放映等。公司的两大股东,其中范冰冰为疑似实际控制人和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为74.5%;范冰冰的母亲张传美持有该公司25.5%的股份,也是该公司的最终受益人。

目前,范冰冰拥有无锡爱美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北京梅里贡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锡梅涛嘉义影视文化工作室、梅涛嘉义(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宁夏松涛文化旅游有限公司、北京梅涛钟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七家公司.

其中,范冰冰是四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北京丽宫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无锡唐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锡梅涛嘉义影视文化工作室和梅涛嘉义(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

根据天燕查APP的资料,8月10日,范冰冰的子公司无锡爱美申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被霍尔果斯帕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起诉,法院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霍尔果斯帕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疑似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为吴秀波,持股比例达到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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