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在阿托快卖山寨法院播出商品:构成诈骗 一赔三

  • 2020-09-22 10:07
  • 光明网

王某某因认为主播在Aauto rapper直播室销售的手机为伪造机,构成欺诈,向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主播和Aauto rapper APP运营商北京Aauto rapper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auto rapper公司”)。

今日,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认定主播具有电商经营者身份,其通过私下交易销售涉案手机的经营行为构成欺诈,应向原告王某某退还购房款4000元,并赔偿原告王某某1.2万元。被告阿托快捷公司作为网络服务提供商,已经履行了相应的法律义务,对相关行为不承担连带责任。

主播直播带货售山寨机 快手被告上法庭

2019年5月28日,王某某在Aauto rapper的直播室观看直播。主播徐某某在直播室把手机卖给粉丝,介绍手机原价一万多。由于手机使用了几个月,可以卖到四五千元,也推动了在Aauto rapper主页信息中添加微信号链接的需求。加微信后,王某某询问价格、交易方式、手机信息,对方拨打微信转账、快递。

王某某收到货后认为涉案手机为假货、假货,要求徐某某退货退款。徐某某回复说被骗了,要等隔壁家退货,然后王某某被敲诈了。

根据王向阿托快行公司的官方投诉,阿托快行的官方回复是“判决和解失败,对方账户已处理完毕”。过了几天,王某某发现主播还在直播,然后联系了几次阿托快行公司,官方做出了上述回复。

2019年12月1日,根据快递单上的地址,王某某在徐某某在成都工作的单位请假维权,发现徐某某已经离职。王某某在成都呆了几天,什么也没找。

原告王某某以网购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起诉被告徐某某、阿托快捷公司,请求法院裁定:解除合同,被告徐某某返还原告王某某货款并赔偿三倍货款;被告徐某某和阿托快捷公司赔偿原告王某某合理费用。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受理此案后,于2020年7月8日举行公开审理,并于今天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主播构成欺诈 快手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徐某某明确告知原告王某某交易涉及的手机功能没有问题,是为了隐瞒事实,告知原告王某某虚假情况,导致原告王某某陷入误解,购买,构成欺诈。

法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被告Aauto rapper公司在Aauto rapper直播规范中作了明确的公告,引导消费者在直播之外添加微信交易的行为严重违反了直播平台的秩序,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则。没有证据证明被告阿托快捷公司知道或应该知道所涉交易的存在,并且未能采取必要措施。被告阿托快捷公司在接到原告王某某的举报后,及时关闭了被告徐某某在阿托快捷公司的账号,提前履行了提示和事后监督的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阿托快捷公司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同时,考虑到本案涉及的手机是假冒苹果注册商标的产品,如果再次进入市场,必然会损害其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影响正常的交易秩序,法院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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