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多亿元农村振兴资金怎么花?六个部门联合发文

  • 2021-04-01 14:28
  • 新华网

3月31日电 随着中国反贫困斗争取得全面胜利,巩固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势在必行。2021年,中央预算安排过桥资金1561亿元。钱怎么管理,怎么花?六个部门联合发文回答问题。

财政部3月31日发布,财政部、国家农村发展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布《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对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做出了全面规定。

在资金使用方面,《办法》指出,要支持欠发达地区特色优势产业的培育和扩大,逐年提高资金比例,支持和完善防止贫困人口返贫的监测和救助机制,跟踪支持“十三五”扶贫搬迁,增加贫困劳动力就业收入,弥补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小型公益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不足。

在资金分配方面,方法很明确。我们将继续按照因子法进行测算,综合考虑过渡期的主要任务和特点,确定分配因子和权重,明确衔接资金安排向国家农村振兴重点扶持县、新疆和西藏倾斜,要求各省在分配资金时统筹考虑贫困县和非贫困县的实际情况,促进均衡发展。

措施附件列出了五项任务的具体衡量指标。五项任务是:巩固和扩大扶贫和农村振兴成果,提供工作救济,发展少数民族,巩固和升级不发达的国有农场,巩固和升级不发达的国有林场。

在资金使用方面,该办法指出,要坚持下放与加强管理相结合,将连接资金项目的审批权限不断下放至县级,并给予更大的自主权。明确县级可以统筹安排不超过30%的通联资金到县,支持非贫困村发展产业,弥补县级农村振兴规划必要的基础设施不足和相关项目。

同时,该办法明确,衔接资金不得用于与巩固和扩大欠发达地区扶贫成果、促进农村振兴无关的支出,包括基本单位支出、交通通信设备、修建建筑物和礼堂、发放各种奖金补贴和福利补贴、偿还债务和垫付款项等。

各级财政和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在衔接基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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