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商务部发布文件 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

  • 2021-05-19 11:33
  • 农民日报

近日,财政部、商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加快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保障市场供给,帮助农村振兴,促进消费升级。《通知》明确表示,通过两年时间,农商联系更加紧密、产销衔接更加顺畅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将加快推进。

为了加强农产品供应链系统的建设,《通知》重点关注以下五个方面:

提升和改造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支持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改造交易区、内部道路等公共设施,满足分区、分类管理、批发零售分离、人车分流的要求。改善通风、排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改善环境卫生。加快完善检验检测、产品溯源等设施设备,严格控制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开展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推进电子结算实施,加强买卖双方业务和交易信息登记管理,推进人、车、货可视化、数字化管理。

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规模适度的预冷、储存和保鲜设施,加快节能制冷设施的应用。鼓励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冷链加工配送中心和中央厨房等。提升主要流通渠道的冷链服务能力。推进农产品冷链技术装备标准化,推广可回收标准化周转箱,促进农产品冷链各环节有序衔接。

加强产地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产地附近的配送中心、冷库、产地仓库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配备清洗、分拣、干燥、分级、包装等设备。以增强原产地的商业加工和非高峰销售能力,提高原产地的移动和共享商业加工设施的利用率。

完善农产品零售网点。支持农贸市场、菜市场、社区食品店等农产品零售市场实施环境改造,完善分区布局,进一步提升检验检测、冷藏、产品溯源等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提升供应链末端公益功能。发展智能农贸市场,支持市场配置智能电子秤、信息管理等设备设施,统一管理品种、价格、销量等交易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市场进行超市改造。

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以农村振兴和扶县为重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生鲜电商等农产品流通企业,进一步扩大和实施农产品销售柜台、特区和特色摊点,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

据报道,支持省份可以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支持对象近3年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纳入支持范围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应符合以下标准:位于全国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的重要节点。东部地区年交易量不低于150亿元,年交易量不低于100万吨,周边省份至少辐射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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