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颁布植物新品种权新司法解释

  • 2021-07-07 11:32
  • 新华社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二)》,全方位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本司法解释自2021年7月7日起施行。

据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负责人介绍,这一司法解释扩大了保护范围,明确了品种权的保护对象不受养殖方式的限制,将品种权的保护范围扩大到有为他人侵权进行收购、储存、运输、加工等承诺销售、为侵权提供帮助的行为,形成了对侵权行为的全链条打击。

同时,司法解释增强了保护力度,增强了司法保护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实行惩罚性赔偿。降低维权难度,及时转移举证责任,有利于品种权人的权利保护,充分利用文书提供令和举证妨碍制度,让被指控的不诚信侵权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此外,司法解释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科研例外,鼓励育种创新;规定权利穷竭原则和法源抗辩,稳定市场交易秩序;既保护了农民的自用权利,又防止了滥用“农民特权”实施侵权。规范评估程序,明确评估人员、评估方法的选择和重新评估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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