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内海淀区“田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建立

  • 2021-07-28 17:54
  • 北京日报客户端

7月22日,记者从海淀区农业农村局获悉,到2021年底,海淀区区、镇、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将全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基本形成,工作格局基本确立。到2025年,“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实时监测系统基本建成,耕地数量保持稳定,质量提升,布局合理,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度和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全区设立区级总田长和区、镇、村三级田长,由区委书记和区长担任总田长,由镇党委担任镇级田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书记担任村级田长,对责任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监督管理与保护利用工作负责。

区农业农村局立足海淀农业发展战略定位,从超大城市可持续发展大局出发,坚持底线思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坚守农田生产功能,积极探索农田生态功能,充分体现农田生活功能,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

在优化农田布局方面,海淀区加快推进耕地保护空间内永久基本农田及其储备区耕地调整,实现落地上图、四至清晰、布局合理、质量合格,持续促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成园成方成带。

在农田保护方面,设立保护标识,对永久基本农田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保护标志,明示划定和建设信息,公开田长责任人和责任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增设农田管护员,统筹护林员、管水员等队伍,扩展农田管护职能,建立管护制度,落实村级耕地日常巡查检查。

此外,海淀区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好北京市下达的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全面提升农田基础设施、高效节水、地力培肥、生态景观和维护保养等水平。结合海淀区自然生态条件和地理位置,因地制宜发展京西稻、高效设施蔬菜、农业科技服务等特色产业。同时,海淀区还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落实部门共同管理机制,完善执法体系,调动各方耕地保护主动性和积极性。

海淀区农业农村局牢固树立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系统治理、绿色发展,全面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联动、区镇互动、主体担责的“田长制”责任体系,保护建设利用好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力支撑海淀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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