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巩固社会救助扶贫成果的三大举措

  • 2021-09-09 11:41
  • 农民日报

为促进社会救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近日推出巩固社会救助脱贫攻坚成果三项措施。

首先是“提高标准”。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年度动态调整机制,2021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倍,增幅12%。目前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4600元/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560元/月,较2017年分别提高43.7%和41.4%。在原有基础上,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加发30元,重病、重残人员加发50元,有效保障了他们的基本生活。二是“稳政策”。全面调整优化、落实“单人保障”“低收入退休年限”“收入免除”等普惠性保障政策,稳步推进乡镇(街道)改革试点,规范支出困难家庭帮扶,健全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民政助理员作用,坚持入户核实、主动发现,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帮扶保障范围。继续关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筹集安排临时救助资金25亿元,用于缓解困难群众临时家庭困难,累计帮扶73万人,坚决防止大规模返贫现象。第三,“防止贫困”。建立易致贫户和突发性重度困难户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将发现的风险信息推送至当地民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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