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支持力度

  • 2021-09-09 11:46
  • 农民日报

近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等2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贯彻实施意见》号文,提出21项重点任务。实施意见明确。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与实施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有机衔接,重点抓好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原深度贫困地区的大中型安置区和重点监测人群,重点抓好群众就业、产业发展、社会融合等后续扶持重点工作。

千方百计促进拆迁户充分就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吸纳更多搬迁劳动力的企业在融资、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支持。按比例建立健全安置区地方和本地就业机制。因地制宜实施一批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积极发展公益性岗位,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就业。

继续推进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引导贫困地区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配套产业发展纳入当地“十四五”特色产业发展相关规划,支持有条件的安置区升级改造和一批配套产业园区(项目)建设。鼓励安置区申报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对安置区发展特色养殖和农产品加工项目给予资金优惠。继续支持安置区扶持车间的优惠政策。

完善安置区管理服务。2021年11月底,安置区基本管理单位成立,办公费用落实。鼓励各地创新安置区管理模式,构建包括社区党支部、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楼宇管理人、综合服务站在内的“六位一体”安置区治理组织体系。

切实维护拆迁户权益。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草原生态保护、耕地地力保护等各类农牧业补贴和生态补偿。由群众享有,按照现行政策执行。指导搬迁村做好土地流转工作,落实农村土地流转合同标准文本,规范流转行为,加强合同备案管理。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及时纳入低保、特困救助等领域,全面落实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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