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帮助草原生态良好的牧民增收共赢22条措施

  • 2021-09-13 11:41
  • 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近日,记者从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了解到,青海省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青海省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形成了22项具体措施,这也是青海省政府近20年出台的草原保护修复重大政策措施。

据悉,青海省大部分地区为草原牧区。草原不仅承担着涵养水源、防风固沙、固碳减排、维护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功能,而且是青海省百万牧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发展草原畜牧业的基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主阵地,是乡村振兴的主战场。草原保护与恢复离不开利用,特别是在青海牧区二三产业还不发达,牧民收入主要依靠以草原为基础的草原畜牧业的情况下,更要重视草原的生态属性和增收致富功能。

103010牧区改善民生、增加农民收入有哪些安排?据悉,下一步,青海将通过落实以草定畜、合理利用草原、发展草牧、引导生产方式转变等原则,保障全省现有畜禽饲草料供应,支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出口目的地建设,实现良好草原生态与牧民增收双赢。到家庭牧场、合作牧场、饲草基地等。建立休闲健康场所,发展当地旅游和保健产业,转移剩余劳动力,实现向就业岗位的转换,并增加收入。特别是通过创建国家草原自然公园,鼓励牧民参与管理、服务生态旅游、兴办农牧业、加工销售农畜产品等。从而就地解决就业,拓展增收渠道。

此外,青海还将通过引导农牧民承担草原管护、参与生态保护工程等方式增加收入,形成保护与发展的良性互动。目前,全省共有草原生态管护岗位4万多个,年管护补贴总额达9亿多元,年人均管护补贴达2万多元。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实施草原生态保护工程,全省推广培育草原生态修复队伍350余支,50家有机肥生产企业蓬勃发展,每年吸引2万多名牧民参与草原生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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