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2021年度河湖长制专项督查完成

  • 2021-10-09 15:44
  • 黑龙江日报

记者从省河湖长办获悉,9月上旬,黑龙江省对13个市(地)开展2021年度河湖长制专项督查。截至目前,督查顺利完成,督查组反馈问题将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完成整改。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等12个省直部门抽调厅级领导、业务骨干和技术人员共86人,成立了11个督查组。来自省生态环境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海事局的9名专家为全体督查人员开展培训授课和工作提示。

此次督查聚焦2021年度省总河湖长会议精神和省级河湖长制主要工作,明确省总河湖长4号令、挂图作战任务、水质不达标断面整治、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船舶防污染、河湖管理领域执法、河湖长制基础工作等八个方面内容作为督查重点,进一步细化为21个清单2085项督查内容。各督查组带着清单去、跟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认真对照清单,进行督查工作。

各督查组对各市(地)现场抽查至少4个县区及所辖8个乡村,重点抽查问题多、难度大的县区和河段,随机抽查河湖“四乱”、水质不达标断面、黑臭水体、规模养殖场、河长公示牌等点位,同步核查内业资料,从河湖现场和内业资料上发现线索,查摆问题,确保查出实情。

在召开的各市(地)督查反馈会上,督查组以“一市一单”形式向被督查市(地)反馈问题。督查组组长签发“一市一单”并提出整改要求,市总河湖长签收并作表态发言,现场分解“一市一单”任务,进一步落实各级河湖长和相关部门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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