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渔船审批、修理和检验监管

  • 2021-11-15 11:04
  • 中国网

为加强渔船综合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渔船管理规范化、现代化水平,近日,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海警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涉渔船舶审批修造检验监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渔船监管工作进行部署。《意见》是第一个多部门、全方位部署渔船监管的指导性文件。

围绕审批、报修、检查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明确部门分工、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通过建立机制、强调监管、严格执法、强保障,着力解决当前渔船监管中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全面提升渔船综合管理水平。

强调,要建立涉渔船舶监管协调机制和涉渔船舶排查机制,充分发挥打击海上犯罪等相关协调机制作用,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加强渔船管理,规范渔船检验,加强修造管理,开展联合执法。各部门在查办涉渔船案件时,应将船舶修理修船情况纳入调查范围。发现违法违规修船修理线索的,应当及时追查船舶修船修理厂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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