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通知 在乡村治理中推广应用清单制

  • 2021-11-30 11:18
  • 人民日报

近年来,为解决基层组织负担重、村级权力运行不规范、为民服务不到位等问题,一些地方将“清单制”引入乡村治理,探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承诺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取得良好成效。为进一步总结推广典型事例和创新手段,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近日印发《关于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清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是在党组织领导下,将基层管理服务事项和农民关心的事项细化成清单,制定操作规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乡村治理模式。名单制的应用有利于减轻村级组织负担,保护农民权益,提高乡村治理效率,增强为民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党群干群关系。

通知要求,各地要以减轻村级组织负担、提高乡村治理效能为目标,坚持党建引领、遵守法律法规、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序推进名单制在乡村治理中的应用。要推广应用清单制度,科学编制村级组织自治清单、村级组织帮扶政府清单、村级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等。一、明确实施主体、内容和过程,充分发挥上级党委政府、监察委员会、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作用,并定期开展考核评价,使群众心中有数、按计划办事,干部能按清单履职。通知还发布了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等10个适用清单制度的典型案例,供各地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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