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认证标准在品种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 2021-12-02 11:13
  • 中国网

今年9月,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发布《国家级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2021年修订)》。日前,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了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修订国家水稻、玉米品种认证标准?

答:根据2015年修订的《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2016,拓宽了试验渠道,缩短了试验年限,实行了引进备案,从根本上解决了品种试验审定难,以及部分农作物品种试验中的“跑点”问题。2017年以来,国家和省品种审定委员会先后修订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标准,细化优质、绿色、特色品种指标,适当放宽产量指标。四年来,创新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品种数量快速增加,品种类型丰富多样,品种审定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全国审定主要农作物品种1.68万个,其中水稻、玉米占83%。随着水稻、玉米品种的快速增加,在解决市场“缺品种”问题的同时,品种原始创新能力弱、审批进入门槛低、同质化品种多等新问题日益突出。考虑到水稻、玉米品种在审定数量中占比较大,且这两种作物也受到行业强烈反映,应首先修订国家水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适当提高审定门槛,引导培育突破性品种,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

问:本次标准修订的核心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水稻、玉米品种认证标准从三个方面进行了修订。首先是明确品种DNA指纹差异的要求。将已审定和审定的水稻和玉米品种DNA指纹图谱检测中的差异位点数量分别从2个增加到4个和3个;如果待审定的水稻或玉米品种与审定品种在DNA指纹检测中只有2个或3个差异位点,则需要通过田间种植鉴定证明其与审定的同类品种在农艺性状上存在重要差异。二是提高品种的产量要求。水稻高产稳产品种和绿色优质品种产量指数整体提高2个百分点。明确绿色优质品种、鲜食、青贮等专用玉米品种的产量指标。比同类型对照品种增产3%以上。三是提高抗病要求。加大主要生态区病害类型和病虫害识别内容一票否决力度,提高现有病害的抗性要求。此外,对鲜食玉米、青贮玉米、高淀粉玉米等特殊品种的品质指标进行了修订。

问:新标准自10月1日起实施。在此之前正在试验的品种是按照新标准还是旧标准批准的?

答:应该按照新标准进行审批。2020年底,第四届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决定,启动修订主要农作物审定标准,认真核查品种审定情况,化解品种多、同质化严重问题。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立即组织各专业委员会,按照“适度从严”的原则,修订水稻、玉米品种审定标准。修订过程中,多次召开座谈会,广泛调研,听取行业各方意见,就重点修订内容达成共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稿。今年7月6日,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新标准拟于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在公众咨询期间,没有收到关于新标准正式实施时间的反馈。因此,新标准将全面实施

答:市场监管和新标准对DNA指纹检测中的差分位数有不同的规定和判断,它们是相互联系、统一的。在市场监管中,当一个品种在市场上销售时,要求其种子与标准样品的DNA指纹差异数应小于2。新标准将DNA指纹检测点的差异数定义为新品种与已知品种的差异。同时还规定同一品种在不同检测年份、不同检测群体、不同检测渠道的DNA指纹检测点差异数应小于2个,这也与市场监管中使用的判断标准一致。

问:小麦、大豆、棉花品种国家认证标准是否会修订?

答:根据产业发展和品种创新的需要,我们将在充分调研、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适时修订小麦、大豆、棉花品种国家认证标准。

问:今年还有哪些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安排?新标准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有何意义?

答:近年来,我国种业市场不断优化,劣质种子问题基本解决,但套牌侵权、仿制种子实质相似等问题突出。农业部坚持把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放在重要位置。今年以来,既着力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全力破除打基础、利长远的体制机制障碍,从立法、司法、执法、技术标准等四个层面积极推进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原始创新活力。一是推动《种子法》修订,建立实质性衍生品种制度,延伸保护链,增加补偿。二是农业农村部与最高人民法院签署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与最高人民法院合作研究发布关于审理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加强司法保护。三是完善国家水稻、玉米认证标准,严格控制品种试验,开展登记品种清理,有效解决品种同质化问题。四是开展为期三年的“全国种业监督执法年”活动,开展为期六个月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争取实效,提振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说,该标准的修订重点解决了品种同质化问题,在品种产量、抗性、DNA指纹位点差异等方面提高了相应的技术要求,有利于激发原始创新,提高品种选育水平,是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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