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待遇提高机会增多 但落实程度还不平衡不同步

专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评估课题组长邬志辉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以下简称《支持计划》),从乡村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补充渠道、生活待遇、编制标准、职称评聘、交流轮岗、能力素质、荣誉制度八个方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8月28日,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公布对《支持计划》实施状况的第二次评估,并在18个省份调查数据、32个省份数据资料基础上形成“年度体检报告”——《〈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支持计划》实施三年多,乡村教师待遇是否得到提高?乡村教育的面貌有哪些改变?《评估报告》里还提到了哪些问题?记者专访该课题组长、东北师范大学中国农村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邬志辉。

完成:实现中期目标,化解教师补充难题

进行: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正在落实

记者:《支持计划》提出,到2017年,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依法得到较好保障,职业吸引力明显增强,逐步形成“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局面。时间已过半,这些中期目标是否达到?

邬志辉

《支持计划》实施以来,各地通过调整编制标准、拓宽补充渠道、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等方式,加大了乡村学校的师资供给。山东、四川、福建、贵州等地启动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定向培养、退休支教、学费代偿等多元化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湖北、新疆、黑龙江、甘肃等地通过“转岗分流”“轮岗交流”“临时编制周转专户”“学区管理”“县管校聘”等方式盘活编制存量;河南、河北、陕西、江苏等地采取“政府购买后勤服务”“聘用教师控制数”“多校教师共享”“一师多科”等方式化解乡村学校教师编制紧缺难题。通过《支持计划》的实施,教师发展机会不断增加,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高。

《评估报告》认为,通过实施《支持计划》,乡村教师发展机会不断增加,教育教学水平持续提高,乡村教师生活待遇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基本形成。目前已经全面实现2017年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目标,为“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奠定了扎实基础。此外,乡村教师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融合发展。多数省份已经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正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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