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研学旅行 应防止出现“重游轻学”问题

10月8日,广东省教育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意见规定,广东每位中小学生在每个学段将参加有效的研学旅行,研学旅行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未来,广东将打造一批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同时探索建立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共同承担的多元化经费筹措机制。

有位作家曾说,上一百堂美学的课,不如让孩子自己在大自然里行走一天;教一百个钟点的建筑设计,不如让学生去触摸几个古老的城市;讲一百次文学写作的技巧,不如让写作者在市场里头弄脏自己的裤脚。这段话用来描述研学旅行的好处可谓再贴切不过了。

寓教于游、寓教于乐,研学旅行让学生用一种轻松的方式走近祖国山河,了解历史文化,体验社会民情,可以加深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增强自理能力与交往能力,对于素质教育和学生成长来说都大有裨益。

研学旅行近年来大受欢迎。刚刚过去的国庆假期,中小学生是旅游市场的主力军。不少旅行社都打出研学旅行的旗号,开发出红色旅游线路、历史人文线路、航空航天线路等各种线路。《中国研学旅行发展报告》指出,未来3~5年研学旅行市场总体规模将超千亿元。

从市场化的研学旅行来看,大多是旅行社主导的,难免存在重游轻学倾向。要防止重游轻学,就应当以学校为主导,将研学旅行作为教学内容来设计,认真研究好线路和教学内容,作为学校课堂的补充。游是手段,学为目的。虽然形式轻松,但课程内容设置却要严格。这样,学生们才能有所收获。否则,跟普通旅游又有什么区别呢?比如,学生们去到罗浮山,会发现很多韩愈、苏轼等名家都是在这里留下了大量的诗文,不妨来实地讲解诵读。游韶关丹霞山,则可以增加学生对于地理知识的了解,这就是一种体验式的学习,只是将课堂搬到了大自然。

此外,研学旅行作为一种教育手段,应当面向全体学生,让每个人都有参与机会。意见规定,不得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创收,这样可以降低收费。学校和教育部门还应该对一些有困难的学生减免费用,让所有学生都能从研学旅行中受益,在旅行中“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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