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禁向小学生布置电子作业 减负进行时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辽宁省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中小学生减负措施实施方案》,对全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方案》对学校的办学行为、普通高中的招生行为、学校的课程教材管理、课外培训机构管理等都进行了更加严格的规范。同时,对学生作业布置、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和休息时间,以及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等都作了科学合理的安排。

此次减负工作,辽宁特别关注中小学生对于电子产品的使用。辽宁提出,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需要统一保管。同时,要求学校教育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严禁给小学生布置电子家庭作业,初、高中阶段原则上不布置电子家庭作业,确需布置电子家庭作业时,初、高中学生每日电子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

辽宁要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90分钟。要求教师不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的家庭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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