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高职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接力棒”的作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了“实施办法”。高职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改革。这是北京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来第一个引入的方法。技术学院,高等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技术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教师开始了职称制度的改革,并对技术院校的教师进行了分类。教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申报渠道。
在分类评价方面,技术院校的教师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化与技术理论班的教师,另一类是生产实习班的教师。同时,制定了分类评估标准。该论文不再是标题审查的唯一要求。教师可以选择论文,论文,主题,课程计划和典型工件等代表性成果参与标题评估。
在创新评估机制方面,建立优秀绩效教师通过报告渠道,获得全国技术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业能力竞赛一,二,三等奖的教师,可优先考虑上级专业人才。标题级别;获得国家技术专家荣誉称号,并作为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负责人,已取得或指示学生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者及以上成绩的教师,以及获得省部级奖励的教师,可以申请高级职称评估;获得中国技能奖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可以申报为高级职称。
这项改革还打破了双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应用渠道。具有丰富企业经验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申请中级以上实习教师职称评定。评估职称并任命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后,可以兑现相应的工资。
在改进评估程序中,我们可以采用各种评估方法,如讲座,面试和答复,专家评估,实践教学,材料评估等。我们可以聘请高水平的技术教育和教学专家和经验丰富的前线高 - 作为评委的熟练人才,完善评委的组织和管理方法,并坚持随机选择评估专家。提高产权评估公平性和权威性的机制。
在加强监督和保障方面,要坚持避税,宣传,验收,备案制度,加强对申报条件,评价标准和工作流程的监督检查,纠正违反规定的评估结果,并撤销违反规定的评估服务机构对所有权的评估权。 (郭强张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