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长沙市教育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中小学生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了校内放学后服务收费标准不超过1000元/期。
根据《通知》,长沙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放学后服务时间定于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放学后。原则上,小学的课余服务不少于两小时。初中按实际课时计算,中小学生课余服务费每期不足1000元。
“3:30拼图”一直困扰着许多家长,所以《通知》的推出无疑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当然,事情并不像预期的那么简单。要真正落实相关的课后服务精神,还必须与各部门合作。学校和教师的任务更加繁重。
课后服务不是学生的自学课程,也不是羊式管理。它还要求教师认真准备课程和课程,并且需要教授高级课程。教师,场地,设备,管理等必须到位。这将不可避免地给学校带来多方面的负担,但它将解决学生和家长的大问题,同时培养学生的整体素质。
为实施课余服务相关费用,《通知》明确了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对无条件的合格区域和地区制定了相关规定,明确了资金来源。此外,长沙市中小学生的课余服务充分尊重学生和家长的意见,采取自愿原则,明确规定建立档案困难的家庭子女应免费,应优先考虑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移徙工人。为儿童,单亲家庭和双职员工提供课后服务。
与校外监护班不同,校内课后服务更注重学生潜能的发展,注重为学生提供更适合的教育。这不是外部强制性要求,而是学生的主动选择,而不是纯粹的理论灌输。这是学生的综合实践,不是课外学者的延伸,而是适应学生的潜在发展。这种服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科学合理,费用低,效果好。《通知》发行后,家长普遍报道不错,很多家长认为“费用更便宜,我们也放心”,这是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为人们做实事的表现。
(作者是湖南省浏阳市浏阳河中学的一名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