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的公办学校国际部会设置有条件录取?

家长问:

为什么有的国际部会设置有条件录取?海外大学有条件录取是怎么一回事?

专家答:

有条件录取 又称 “预录取”一般说的是 海外大学 尤其是英国大学的的一种录取方式,主要原因是因为学生在申请大学时,其学术水平还没有达到让大学直接确认可以录取,但是大学会判断学生应该是具备能力达到其录取学术指标,所以就会发放一个“有条件录取(conditional offer)”,通常该录取通知书上 会列明要求:“学生需在某个时间前(一般是6-8月之间),某项学术指标要达到特定具体标准,该”有条件录取 conditional offer“直接转变为”无条件录取 unconditional offer“。

有条件录取的要求可能如下所示(一项或多项):

1. A level 课程的学生 要求最后成绩为 A、A、B,化学A和至少两门其他科学或数学;

2. IB 课程中获得36分,其中包括高级英语课程 取得6分;

3. 雅思(学术)总分7.5,单科不低于7 或更高;

4. 托福 总分110,单科不低于25;

一般情况下,拿到海外大学的”有条件录取“通知都是好事情,其转化为”无条件录取“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 但英国还是有个别几所顶级大学,有时候给出从 ”有条件录取“到”无条件录取“的条件要求非常苛刻,例如:上文中的 第3,第4点 就是剑桥大学对于国际学生的语言要求,尤其是写作和口语部分要达到7分 或25分,对不少中国申请人来讲都是非常痛苦的要求。从笔者获取的数据判断剑桥大学公布的近年录取中国高中毕业生数据来估算,剔除因个人因素放弃录取的学生,剑桥大学在中国地区录取的本科生,从拿到“有条件录取” 到最后 “无条件录取”的比例大概是 70%-75% 之间, 其余几所顶级大学应该也相差不远。

其实不只是英国大学,美国的一些大学也会放发放”有条件录取“ ,一般是与学生的语言成绩要求(托福或雅思)有关,或者会与其大学校内的英语强化培训课程挂钩。 还有些大学虽然发放录取时不会注明是”有条件录取“, 但其录取合约上会列明, 学生在最后一个学期的总成绩需要达到某个特定标准,例如 加州大学系统的 统一标准就是,学生最后一学期的成绩不能出现”C“ 这类成绩,否则其录取有可能被撤回。 这其实也是一种”有条件录取“。

最早期的国际部都是没有所谓的“有条件录取”这一说法,高中学校设置“有条件录取”本来是少见的。一方面是因为报考的学生太多了,生源质量都比较高,从生源选拔的角度,学校肯定是希望录取质量综合最佳的学生。从考量指标上看,有些考生并没有达到可以让学校直接录取的分数线,但因为学校自己的选拔考试,也只是一个内部系统的排位而已,不一定能看到这些考生真正全面的竞争实力,如果就此放弃这些考生,又觉得有些可惜,所以会给他们发放“有条件录取”, 高中国际部的话一般是会对这些考生的中考要求做一特定要求;

另一方面,不少国际学校都有多轮录取考试,第一轮的考生有可能非常多,但又无法确定第一轮某些考生是否真的比第二轮或第三轮考生优秀,总的学位数量是有限的,为了确保能达到尽量录取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所以只能先发放“有条件录取”给一部分的第一轮考生,等到所有的考试轮次都结束了,综合中考或其它成绩,再来做一次总的综合录取。

综合来讲,对于具备“自主招生权”的高中国际学校来讲,如何设置招生和录取程序,如何最大程度地利用程序来选拔优质生源,是学校的权利,无可非议, 考生和家庭只能去适应。 但如果从“有条件录取” 到 “无条件录取”的比例过低,其实也会给不少考生和家庭的选择和决定带来困惑和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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