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上海市教委公布《2020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2019年6月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此次公布的《实施意见》是上海市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的义务招生工作年度文件。根据《实施意见》,上海公办小学、公办初中招生政策基本稳定。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入学,实施均衡分班,全面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采取“分类计划、分类报名、分类摇号、分类录取”,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各区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为确保公平公正,家长在市级平台统一报名,电脑随机录取使用上海市统一软件,全程录像,向市、区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民办学校要在招生简章中公开“三个承诺”,包括:不提前组织学生报名或变相报名,不举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测评、面试、面谈或调查,招生录取不与任何培训机构挂钩。对于民办一贯制学校,将平稳实施直升录取。民办一贯制学校可设置小升初本校免试直升计划和校外招生计划,如本校直升意愿人数大于免试直升计划数,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电脑随机录取。
教育专家表示,学校发展不能单靠“生源依赖”,而是要从“选好学生”转变为“教好学生”,实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
上海近年来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转向“优质均衡”。通过学区化集团化建设、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城乡学校携手共进计划、新优质学校建设等举措,努力办好每一所家门口的学校,让市民就近享有优质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