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原则上6月份将不会存在共用自行车和共用车的押金

  【环球网科技 记者 林迪】5月16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方网站获悉,为了促进新型交通运输的健康发展,加强用户存款和预付资金管理,有效防范用户资金风险,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市政总局和银监会制定了《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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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措施规定,出租车,共用车和共用自行车经营企业的网络预留原则上不得收取用户存款。需要收取的,应当提供经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两种存款方式。用户选择。用户存款由用户拥有,运营公司不得挪用它。

  押金缴纳与退还

可以理解,上述“新运输方式”是指基于诸如因特网的信息技术构建服务平台。通过服务模式,技术和管理的创新,整合供需信息,从事交通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在线预订和租赁。汽车,汽车分时度假和互联网出租自行车。

管理办法还指出,汽车分时度假用户存款的最长退款期限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用户的最长退款期限不得超过2个工作日。

经营公司专用存款账户存入用户存款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存款银行和其他支付服务机构用户存款退款的紧急保证机制,以防万一特殊情况下集中存款。退款和逾期退款期限,如有必要,运营公司首先预付资金并退还用户押金。

交通运输部副主任蔡团杰表示,“《管理办法》明确将运营公司定义为负责确保其特殊存款账户中用户资金安全的主体。为了切实落实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经营企业的用户。基金管理提出以下要求。“

首先,原则上,用户存款不收取费用。如果需要收取押金,应为经营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供两种存取款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存款可能无法使用。

二,在中国大陆注册的银行应开立国家唯一的用户存款,预付资金存款账户存款用户资金,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开立,变更和注销专用存款账户。

三是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的配额要求收取用户资金,同时建立预付款基金储备支付制度,准备金额不得低于预付款余额的40%。可用的部分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服务用户。主营业务。

第四,根据用户资金管理的要求,用户资金与相关银行签订存款用户资金。

五是定期向登记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报告。在暂停或终止业务之前,应制定健全的业务清算和处置计划以及用户权利保护措施,并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押金保管

为了有效履行经营企业的主要责任,对企业的经营实施以下要求,加强对用户资金的管理:一是原则上不收取用户押金,如果有必要收取,提供两种经营性企业专用存款账户和用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存款管理方法供用户选择。用户存款可能无法使用。

二,在中国大陆注册的银行应开立国家唯一的用户存款,预付资金存款账户存款用户资金,并向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开立,变更和注销专用存款账户。

三是根据《管理办法》提出的配额要求收取用户资金,同时建立预付款基金储备支付制度,准备金额不得低于预付款余额的40%。可用的部分预付资金只能用于服务用户。主营业务。

第四,根据用户资金管理的要求,用户资金与相关银行签订存款用户资金。

五是定期向登记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用户资金存管报告。在暂停或终止业务之前,应制定健全的业务清算和处置计划以及用户权利保护措施,并提前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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