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秦胜南)5月13日,据武汉新闻广播官微发布的信息,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汽车产业处处长洪云飞在“全媒体行风连线”回应听众时透露,武汉市将于5月14日发布促进汽车消费的实施细则,从细则发布之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购买武汉市企业生产且在武汉市销售、上牌落户的乘用车,由武汉市政府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
据介绍,购买燃油乘用车每辆车按销售价格的3%补贴,5000元封顶;新能源乘用车每辆补贴1万元。汽车生产企业在武汉销售乘用车车辆时,应将消费者可获得的购车补贴资金金额予以公示,并于车辆销售成交且上牌后7日内先行垫付给消费者,后期再向市、区经信部门统一申报车辆补贴资金。
新京报记者 秦胜南
编辑 张冰 校对 刘越